嘉義縣97學年度學校衛生與健康促進之提升口腔保健成效實施計畫

一、              依據

()嘉義縣97學年度學校衛生與健康促進實施計畫。

()98年02月05嘉義縣政府教體字0980025513號函辦理

二、              目的

()促進校園口腔保健推行成效,鼓勵親師生配合宣導及實踐,並可擴及社區。

()建構學童良好口腔保健習慣,達成終身學習與實踐的利基。

()嚴防學童不良情事發生,定時檢討、改進,定期回饋、調整。

()宣導策略多元並行,提昇兒童學習樂趣。

三、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承辦單位:嘉義縣新國民小學。

四、辦理方式:

()口腔衛生保健知能測驗

1.時間:

(1)前測983

(2)後測985

2.對象:

(1)本校師生。

(2)本校學生家長。

()充實教師專業知能,規劃口腔衛生保健議題研習

1.場次:

(1)第一場:980312()下午13:30-16:30

(2)第二場:980415()下午13:30-16:30

2.師資專業:外聘專業師資(含牙醫師)

3.地點:新國小視聽教室

()召開導師會議,鼓勵教師將口腔衛生議題融入課程活動。

()規劃口腔衛生宣導活動:依對象分教師與學生二大類。

1.教師成長與分享

(1)鼓勵教職員充實相關專業知能,分享所學心得。並將所學,設計教案,提供學童多元化的學習。

(2)辦理教師讀書會,如閱讀「潔牙工具書」等。

2.學童宣導時間:(每月擇一次朝會時間辦理)

(1)第一場:98316()上午08:00-09:00

(2)第二場:98420()上午08:00-09:00

(3)第三場:98511()上午08:00-09:00

(4)第四場:98611()上午08:00-09:00

()彙整口腔議題推動成果,編輯成冊,以為紀錄與呈現。

五、              獎懲:

()依據:依據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基準辦理。

()對象:本校辦理本業務之相關人員。

六、預期目標:

(一)親師生口腔保健知能提昇,並能實踐各項宣導內涵。

(二)學童能落實良好口腔力保健之生活習慣,促進身心健康。

(三)校園、家庭及社區重視口腔保健之重要性,改善不良現況。

七、經費概算:合計新台幣貳萬伍仟元整。(詳如附件)

八、本實施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

嘉義縣新國民小學97學年度學校衛生與健康促進之提升口腔保健成效實施計畫經費概算表

項目

 

單位

數量

單價

小計()

備註

外聘講師鐘點費

6

1600

9600

每場3小時,2場共6小時。

內聘講師鐘點費

4

600

2400

校內宣導

誤餐費

16

70

1120

包含講師(2)及工作人員(14),二場共20份。

印刷費

1

4000

4000

測驗用紙、宣傳品製作、成果彙整…等

教材費

2

2500

5000

購買潔牙工具書系列套書第2-3

教師優良教案設計獎勵品

5

200

1000

擇優5名,每人200元的獎品

場地費

1

1880

1880

紅布條…等

合計

(單位:元)

25000

各項經費得互為勻

承辦人:           主計:          主任:            校長: